关于专项检査期间反映问题受理方式的公告
经省委批准,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我组对万宁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期间受理“集中开工项目建设”等8个专项检查方面问题的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集中开工项目建设、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先导性项目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取消GDP考核的市县其他工作落实、人才发展和扶贫领域“四个专项”集中整治等8个方面涉及的问题。
二、举报电话:19989118696
三、受理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第六检查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