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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1 1.8w 阅读 510 点赞

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兴隆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国家和省驻万各单位

    《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扶贫开发总体部署,为圆满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扶贫开发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措施,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重点实施十四大脱贫攻坚工程,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二、任务目标

    2018年我市扶贫工作目标是: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筹整力量、集中攻坚。根据全省现行标准(3523元/人· 年)和“一安全、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计划投入23645万元,实现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确保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2%内。实现2018年2626户10590人脱贫和对2016年脱贫户、2017年自主发展脱贫户以及垦区(居)496名城镇户籍贫困户进行巩固提升,确保贫困落后面貌有新的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见附件1)

    三、资金安排

    2018年全市计划投入资金23645万元,包括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0186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7777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4806万元、市级整合资金876万元。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拨付给各镇及相关责任单位,由各镇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自负责的项目。(见附件2、3)

    四、重点工作

    (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脱贫。通过合作发展和自我发展的方式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合作社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增收脱贫。投入资金3942.6万元,计划通过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约1805户7423贫困人口脱贫,并对2016、2017自我发展脱贫的贫困户继续给予产业扶持。同时,充分利用“冬交会”、“农博会”、电子商务等交易平台促进贫困群众农业产品销售,提升农产品效益。

    1.合作发展。主要通过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 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基地+贫困户”“种养大户+基地+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着力打造养羊、槟榔加工等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全市共投入2612万元,确定扶持4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捆绑贫困户1563户6531人,捆绑户数占年度计划脱贫户数的60%。提高合作分成利润,以4000元/人的标准作为贫困户入社资本金,与合作社合作发展,帮带年限5年。合作社确保贫困户每年分成利润不低于资本金的15%(不低于600元/人·年),并将贫困户资本金分5年按每人每年20%回报给贫困人口(800元/人·年)。同时,积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入社打工增加收入(每人入社打工不少于60天,80元/天)。(见附件4)

    责任领导:陈月花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槟榔热作局、各镇。

    2.自主发展。充分利用各镇各村资源禀赋,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以物资形式扶持其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计划投入1330.6  万元,其中投入178.6万元,按2000元/人·年标准,扶持今年减贫对象224户1221人自主发展。投入1152万元,按800元/人· 年的标准,对2016年1871户7578人及2017年1649户6822人自主发展予以扶持。

    责任领导:陈月花

    责任单位:各镇。

    (二)实施教育发展扶贫。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扶持政策,完善学生“数字化台账”,实现信息化跟踪服务管理。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资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投入资金2236.69万元对全市8442名贫困学生进行教育扶持。学前教育阶段补贴1400元/生·年;小学教育阶段补贴2400元/生·年;初中教育阶段补贴2900元/生·年;高中教育阶段补贴2900元/生·年;中职教育阶段补贴生活费3500元/生·年,其中一、二年级中职生另补教材费400元/生·年(已享受免教材费的学生不再补贴);高等教育阶段补贴5500元/生·年。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外100%入学。(见附件5)

    责任领导:王如龙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三)实施卫生健康扶贫。严格贯彻落实《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控费暂行规定》,建立大病、慢病明细台账,确保医疗保障政策100%覆盖。设立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在90%以上,个人付费不超过1000元。严格落实单病种收费标准和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定。动态核实因病致贫人口患病底数,实施11种大病集中救治,适时扩大救治病种。加强慢病规范化管理,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将“一站式”结算服务扩大至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公立医院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和 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0%;镇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缴费由180元降至1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全年计划投入960.996万元实施卫生扶贫,其中投入674.1万元,对全市321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投入251.64万元,按300元/人·月的标准对患有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居家治疗补贴。

    责任领导:王如龙、王立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四)实施危房改造扶贫。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采取“群众自筹+政府扶持+扶贫贴息贷款”的方式,根据危房改造第三方评估结果,精准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与等级,结合万宁实际,计划投入资金6562.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276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3798.5万元),按每户5万元标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207间、无房户改造36间;按每户2.5万元标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修缮139间。严格执行危改房建筑面积。1-3人户控制在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不高于3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不高于4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不高于60平米;3人以上户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4月份前,全市危房改造启动。9月底前,全部完成2018年危房改造建设任务量,达到入住条件。

    责任领导:陈月花、陈东海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扶贫办、各镇。

    (五)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入资金664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3380.4万元,省级资金2884.6万元,整合资金381万元),重点加大对4个2018年整村推进出列贫困村(北大镇的北大村、尖岭村、民丰村,南桥镇的新坡村)、1个巩固提升贫困村(三更罗镇的二村村)和其他9个已出列贫困村的道路、水利、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见附件6)

    责任领导:王如龙、陈月花、王振羽、林兴胜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农业局、市民宗局、市文明办、市交通局、相关镇。

    (六)引导劳务输出脱贫。继续实施就业务工奖励政策,投入资金438.72万元,对2018年连续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贫困户(约1828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就业奖励金(申请补贴时间从务工当月算起);加大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投入100万元开展技能培训2761人次。多渠道开拓新岗位促进就业,充分利用口味王、雅利槟榔、奥特莱斯等槟榔、旅游、建筑行业新增安排一批贫困户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吸引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就业转移服务力度,统筹各类就业信息,组织招聘会、就业推介会,建立就业意向台账,动态跟踪提供就业信息,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全年共投入就业扶持资金538.72万元,完成年度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600人次。

    责任领导:王立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各镇。

    (七)实施生态补偿脱贫。根据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需要,积极探索绿色扶贫新路径。继续实施“公益林生态补偿脱贫机制”,将历来靠山吃山的贫困户转变为护林协管员。计划投入生态补偿资金2793.6万元,其中投入2073.6万元继续聘请2016-2017年已选聘1728名护林协管员,巩固脱贫成果;投入720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聘800名北大镇、南桥镇、三更罗镇等9个镇中居住在林区周边的贫困户作为2018年护林防火协管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领导:林兴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相关镇。

    (八)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按照“织密网、兜底线”的要求,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充分发挥大病救助救急及大病兜底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况,有效实施大病救助及大病兜底,全年计划完成204户580人次的大病救助及大病兜底。

    责任领导:王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

    (九)社会扶贫。借助万宁市扶贫基金会平台,动员和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项目,帮助解决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问题。开展万宁市企业精准扶贫行动,发动本市24家企业对口帮扶10个镇34个行政村1个镇农场的4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家企业至少帮扶10户贫困户,激发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义利兼顾,奉献社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见附件7)

    责任领导:陈月花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工商联。

    (十)金融扶贫。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争取小额信贷达到今年脱贫户的40%以上,完成小额信贷达1050户以上。继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免抵押免担保和风险补偿政策。大力推广“保险+产业+扶贫”新模式,针对贫困地区开发实用的农业新险种,将联结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保险范围,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贴,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

    责任领导:王三防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十一)科技扶贫。投入资金130万元,对长丰、礼纪、三更罗、南桥、北大等5个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患有槟榔黄化病等病虫害的9400亩槟榔进行免费防治,有效控制槟榔黄化病等病虫害的蔓延,促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开通“科技扶贫微信公众号”,设立互动功能,及时解答贫困户种养方面遇到的技术问题;成立科技扶贫队伍,通过进村入户,实现农业科技队伍对全市贫困村全覆盖;投入资金委托专业机构对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领导:黄亿军、陈月花

    责任单位:市槟榔热作局、市科协、市畜牧兽医局。

    (十二)发展电子商务脱贫。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巩固提升全市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的发展,确保正常运营。依托中国邮政等在三更罗镇新中居、北大镇东兴居等6个镇各新建1个镇级电商扶贫服务中心。依托咖啡谷等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构建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同时,采取“电商+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建立东澳岛光香芋基地等一批电商扶贫示范基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产品仓储、包装设计、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市场推广等培训工作,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责任领导:苏子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北大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大茂镇、龙滚镇、礼纪镇、山根镇、后安镇、长丰镇。

    (十三)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计划投入资金495万元,重点扶持东澳镇乐南村、礼纪镇老黄村、万城镇溪边村等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改善贫困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收集站、医疗急救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旅游标识标牌),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设立贫困群众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帮助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组织东山岭、咖啡谷等旅游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现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带动42户150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责任领导:王如龙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东澳镇、礼纪镇、万城镇。

    (十四)实施光伏发电脱贫。将扶贫与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结合,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的投资和建设,建立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和监督机制,在保证贫困户增加收入促脱贫的同时,兼顾村集体经济收入。计划投入资金780万元,在三更罗镇加朝村委会,北大镇尖岭、北大村委会,南桥镇新坡、桥南村委会安装共390户(2万元/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立项、接网等工作,确保光伏电站及时并网产生效益。

    责任领导:林兴胜

    责任单位:万宁水业公司、北大镇、三更罗镇、南桥镇。

    五、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建立“两项制度衔接”数据库和工作台帐,制定分类施策帮扶措施;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确保农村低保家庭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教育特惠性补贴、医疗报销比例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按照D级危房每户5万元标准(其中市民政局2万元,市房管局3万元);C级住房每户2.5万元标准(市民政局2万元,市房管局5千元)完成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危房改造任务。对2374户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做到100%产业帮扶覆盖。对1082名农村低保、特困对象学生给予教育帮扶。

    责任领导:陈月花、王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镇。

    六、工作步骤

    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从2018年2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总体分为制定方案、部署动员、开展帮扶、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力量对2018年减贫对象的建档立卡资料进行再核实、再规范、再完善,深入了解群众种养需求和住房、教育、卫生保障情况,摸底核查贫困村基本情况,如实做好 “一户一策”填写及数据采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

    (二)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3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对今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扶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把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开展帮扶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1月30日)。各镇、各帮扶单位、各级干部要按照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对照“一户一策”和贫困村项目计划,制定具体帮扶方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帮扶工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稳定脱贫。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创造的好办法、好经验,适时予以推广。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31日)。市委、市政府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各镇、各单位平时要加强档案材料的管理,年终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一份有事实情况、有具体对策和实效性的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镇、各单位及干部参与帮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考核要求另行制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镇、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对本年度减贫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归纳提升,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实行“双组长制”,即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同时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时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导组,负责督导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书记和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市驻点领导按照定点扶贫职责抓好驻点工作。各镇政府负责指导、督促镇、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开展脱贫帮扶工作。市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制定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的措施,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

    (二)发挥基层党建促扶贫作用。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骨干作用,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建促扶贫作用。各派出单位不得再安排本单位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及时下拨兑现工作经费;各镇、各村委会要认真解决好驻村干部吃、住等保障问题,为驻村工作提供良好后勤保障。

    (三)强化扶贫队伍作风建设。借助作风建设年机会,强化帮扶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实行市领导、市直单位干部、镇干部、村干部四级联动扶贫机制,选派驻点市领导、扶贫专干、第一书记进村入户,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行政村都有一支帮扶队伍。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法检“两长”按镇分片包干若干行政村和2户贫困户;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每人至少帮扶1个村和2户贫困户,班子其他成员每人联系单位所驻点村中的1个自然村、3户贫困户。继续实施“星期六扶贫工作日制度”和市领导挂点镇负责扶贫例会制度,驻点领导每月至少进村4次,扶贫专干和“第一书记”吃住在村,驻村期间深入各自然村开展工作,了解村情民意,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理清思路、找准项目、落实帮扶措施,统筹各类资源支持贫困村和贫苦户,并按时记录扶贫工作日志。(见附件8、9)

    (四)完善激励问责机制。继续实行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制度,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进度和整体成效的单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制定出台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细化市、镇、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以脱贫实绩作为对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各镇、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表彰一批、重用一批、召回一批”的原则,对在扶贫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帮扶干部给予表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提拔使用,对推动扶贫攻坚不得力、考核不达标的“第一书记”、扶贫专干等实行召回制度,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借助各类媒介全面宣传我市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主动报道各镇、各单位、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完善脱贫致富模范人物的评选制度,加大正面宣传,传导正能量,倡导积极向上的脱贫观。市委组织部要按省委要求组织全市所有贫困户参加脱贫致富电视夜校的学习培训,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增强学习培训效果,充分调动老百姓脱贫的积极性,帮助群众改变“等靠要懒散闲”观念,努力引导贫困群众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努力创造美好新生活。

附件:1.万宁市2018年脱贫任务分解表.xlsx

      2.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计划表.xls

          3.万宁市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xlsx

4.万宁市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扶贫计划表.xls

5.万宁市2018年教育扶贫资金安排明细表.xlsx

6.万宁市2018年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xlsx

7.万宁市2018年企业精准扶贫责任分解表.xlsx

8.万宁市2018年市领导驻点扶贫责任分解安排表.xls

9.万宁市2018年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责任安排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