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完成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80%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目标任务,依照《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用完用好现有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源,并通过加大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力度、加快在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建设等措施将公办幼儿园学位增加至10000个,基本达到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50%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2、目标任务。
3、工作措施。
4、工作要求。
四、涉及范围
全市公民办幼儿园150所。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加大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力度。
1.用好用足现有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源。通过多渠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落实校车接送服务等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用足现有28所公办幼儿园6420个学位,争取2020年公办幼儿园春季在园幼儿比例达到30%。
2.进一步强化公办幼儿园规范管理,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打造优质品牌幼儿园,提高办学质量。积极推行公办幼儿园“协议管理、整体委托、自主办学”的合作模式,争取2020年秋季将4所公办幼儿园委托给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打造优质品牌幼儿园,发挥优质幼儿园的带动效应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
(二)加快推进在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万城镇第二幼儿园、万城镇宾王幼儿园、万城镇大芒幼儿园等3所在建幼儿园项目建设,新增540个学位,力争2020年秋季招生,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7%。
2.加大改扩建幼儿园项目推进力度,倒排工期,做好审核立项、用地、报建等工作。确保2020年改扩建城区公办万宁市幼儿园分校区及“一村一园”改扩建和乐镇大山幼儿园、和乐镇芳市幼儿园、东澳镇龙山幼儿园、龙滚镇坡罗幼儿园、万城镇乌场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项目年内完工,新增1080个学位,力争2021年春季招生,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4%。
3.由市国资委负责抓紧农垦移交地方新建幼儿园工作任务落实,加快东岭中心幼儿园、新中中心幼儿园和南林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东岭中心幼儿园争取在2020年秋季建成招生;新中中心幼儿园和南林第二中心幼儿园抓紧选址和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2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2021年春季建成招生,共新增630个学位,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1%。
(三)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争取2020年下半年实现奥特莱斯和万利隆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新增360个学位,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1.8% 。
(四)推行公民办合作办园模式,扩展公办性质幼儿园办园资源。
按照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公民办合作办学机制,依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做好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通知》(琼教基〔2019〕123号)中“对所有民办园租用国有资产场地的全部收回办公办园,或委托原举办者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办园模式”精神,在目前租用闲置学校场地办园的民办幼儿园中择优选择约6所,推行公民办合作办学,争取2020年上半年完成改制,下半年实现招生,增加约1410个学位,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7%。
(五)采取政府购买学位委托办学的方式举办公办园。
结合办园条件、前期投入、运营成本、资产评估结果等因素,择优选取具有6个班以上办学规模的6所新筹建待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制定“一园一策”可行性方案,通过回购补偿或整体购买民办幼儿园服务等方式,将民办园转变为公办性质幼儿园,所购买的学位根据具体办学需求核定,可新增1080个学位,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4% 。
(六)依标配备教职工。
按照办园人员配备需求足额招聘配齐编内幼儿教师。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立即启动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编制情况先招聘27名编内幼师,确保2020年春季开学前完成。同时,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由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需要,自行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招聘临时教师。
(七)依法加强对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治理。
多部门联合行动,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资质、设施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狠抓幼儿园“小学化”治理。
加强无证园清理整顿,按照规范许可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规定对全市未注册民办幼儿园进行专项整治,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坚决关停,实现无证园“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