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证办理时限延期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有效期为4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无法及时完成2019年度检查工作,无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申请。经研究,为方便单位及群众办事,我局决定延期办理因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导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超期申请换证业务,办理时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告发布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到期的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