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作废公告
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琼96行终220号、221号、222号、223号、224号裁定内容分别对应撤销万宁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5月22日为吴秋喜、吴小平、吴三平、吴焕雄、吴飞艳颁发的五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五本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撤销作废以下五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吴秋喜 | 万国用(2000)字第009067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大茂镇茂兴南街东侧 |
2 | 吴小平 | 万国用(2000)字第009066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大茂镇茂兴南街东侧 |
3 | 吴三平 | 万国用(2000)字第009064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大茂镇茂兴南街东侧 |
4 | 吴焕雄 | 万国用(2000)字第009063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大茂镇茂兴南街东侧 |
5 | 吴飞艳 | 万国用(2000)字第009065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大茂镇茂兴南街东侧 |
特此公告
万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