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全省编制并印发了《海南省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并要求各市县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编制相应的市县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根据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要求,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启动《万宁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万宁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广泛征求了全市四套班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知名规划院所规划专家、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幼儿园园长等的意见,共收到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近百条,我们充分吸纳、不断修改完善,十易其稿。我们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评审会原则通过学前布局规划(送审稿),并经我局专题会议、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2月报请市政府审定。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经过专题会、常务会、常委会审议研究,我局根据专题会、常务会、常委会会议精神作了修改完善。
二、编制思路
(一)在综合考虑全市和镇(区)人口变化趋势测算未来学位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全国、海南省对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提出具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公办在园幼儿园占比须达到55%,规划根据3-5岁学龄人口预测、毛入园率、对学前教育学位总需求和公办学位需求进行预测。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总需求为2.4万个,其中公办学位需求1.3个;到2035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总需求为2.8万个,其中公办学位需求1.8万个。
(二)幼儿园布局的原则。一是充分利用中小学规划布局腾挪出来的闲置学校优先发展公办园;二是按照租期收回出租的国有资产办园发展为公办园;三是在城市人口迅速聚集的万城城区、大茂片区、长丰等区域重点布局,在产业人口迅速集聚的东澳、礼纪、兴隆等区域重点布局,在人口较多的乡镇重点布局,根据城区及各镇规划教育储备用地情况,适当布局新建一些公办园;四是在偏远山区适当附设学前教育附属班;五是严格执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办和普惠幼儿园满足需要,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5%,普惠性幼儿园达到85%。
到203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65%,普惠性幼儿园达到95%。
四、规划布局概况
2020年,全市有21160名在园幼儿、156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园26所,租用民办园举办公办园分园24所,民办幼儿园106所(当年度暂停招生3所)。全市公办学位在园幼儿10848人,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为51.3%,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6519人、租用民办园举办公办园分园在园幼儿4329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8866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为89.2%,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8018人,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9所。
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总需求为2.4万个,其中公办要达到1.3万个。2021-2025年,全市需净增加公办学位6500个左右,全市在原址或利用闲置校舍资源改扩建幼儿园16所(包含由农场划转为公办园),在新址新建7所,全市净增23所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全市共有49所公办幼儿园、1所特殊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提供学位13230个,可以满足公办学位占比的要求。
2035年全市学前教育学位总需求为2.8万个,其中公办要达到1.8万个。2026-2035年,全市需净增加公办学位5000个左右,在新址新建14所,在原址或利用闲置教学资源改扩建12所,全市净增26所公办幼儿园。到2035年,全市有75所公办幼儿园、1所特殊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提供学位21780个,可以满足公办学位占比的要求。
相关文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1—2035年)和万宁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