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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违法建设的通告

2018/06/04 1.2w 阅读 87 点赞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打击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根据刘赐贵书记在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沈晓明省长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增量零容忍、存量全处置、机制更优化、管控更高效”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万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或未按行政许可内容实施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

二、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无条件停止。对违法建设,由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自行拆除等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三、各镇(区)作为辖区拆违控违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相关工作中执行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将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拒绝、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组织、煽动、幕后策划群众上访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分子,由公安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市民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可拨打举报电话62236533(市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举报严格保密。同时,对新增违法建设举报行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